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积极响应生态文明思想的号召,增强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8月15日上午,洮河林区法院干警在卓尼县滨河路开展了主题为“保护生态环境,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普法宣传活动。
8月15日早晨,洮河林区法院各业务庭室全体干警在卓尼县滨河路向过往群众生动讲解环境保护方面的典型案例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介绍了全国生态日的背景、生态环境的现状、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日常小妙招,共向群众发放宣传彩页百余份,环保生活用品四十余份。活动现场,干警们热情耐心,并呼吁公众保护生态环境,共同缔造美丽家园。
随后,洮河林区法院干警深入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们向职工群众发放生态文明知识宣传手册、宣传单,为当地林区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干警们现场为大家提供法律问题解答服务,引导辖区职工群众提高环保意识、法治意识、积极投身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争当绿色生态卫士,共护美丽林区家园。活动中,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现场法律咨询50余人次。
践行法治理念,护航绿水青山。洮河林区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稳步推进生态环境审判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用高质量法律服务保障生态环境质量和林区城乡人居环境改善,为切实守护绿水青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驾护航。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73号 邮编:730000 E-mail:gsgyxcc@163.com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