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袁治云同志以《从民法的视角解读“两学一做”》为题,为民一庭、民三庭和司法技术处的全体党员干警讲了一堂视角独特、内容精彩的党课。
袁治云副院长结合民法的基本精神、原则、权利义务及其履行,讲解了党员和党章的关系、党员的权利义务及其履行、党纪和国法的关系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袁治云副院长指出,民法是政治文明和社会进步最为集中的体现,许多党的基本理论都可以用民法的基本规则来阐释。比如,缔约需坚持意思自治,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就是每一名共产党员庄严缔结的政治契约。党员要信守民法的“帝王法则”——诚实信用,订约时不欺瞒使诈,履约时要忠实全面。当下存在着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因此,十分有必要重新学习党章党纪,真正做到“五个坚持”,信守诺言,履行党员义务。
袁治云副院长从历史的角度回顾阐释了中国共产党走上中国政治舞台中心成为执政党的必然性和合法性。结合民法讲解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两个领域的区别,共产党员既是市民,同时又是政治国家组织领导者中的先进分子,对党员的要求应当高于市民社会对市民的要求,按照党章要求先履行义务再享有权利,忠诚、奉献、无私是遵守政治国家规则的基本要求。对于“纪在法前”,他讲到,法律是全民的公约,是最低道德规范,而党纪是政治国家范畴的规定,触及的多是道德领域的问题。之所以要“纪在法前”,是党员在治国理政中的地位和党的先进性决定的。中国历来有以吏为师的传统,党风政风引领世风,正世风必先正党风。他希望大家认真研读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这12条方法包含着全体党员及领导干部工作、学习、生活、人际交往的基本准则,应当深入学习、理解精髓、融会贯通。
袁治云副院长以民法原理为切入点,以独特的视角和鲜活生动的事例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理论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听课的全体党员深刻认识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切实领会到“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在学上下功夫,针对问题学,结合工作学,学原著,读原文,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本次专题党课是民一庭、民三庭和司法技术处党支部贯彻院党组有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部署,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的具体举措,也是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的重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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