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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分院审判监督工作有了较大发展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0/8/4 16:27:2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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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有了较大地发展。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及所属迭部、卓尼林区基层法院按照“三分立” 的要求成立了审判监督庭,现配备专职人员3人。舟曲、文县两个林区基层法院由于编制和审判人员不足等情况,虽然没有成立审判监督庭,但明确了审判监督工作的职责及具体负责人。
案件质评查工作开展情况已基本上形成制度。分院和已成立审判监督庭的基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由审判监督庭负责,每季度组织一次案件质量评查。其余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由院长或主管院长牵头,抽调本院相关人员组成案件评查小组开展评查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案件质量评查。中院每年组织一次执法大检查,对基层法院和本院的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和抽查。中院在执法大检查结束后,形成报告,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必要时,发布专门的信息进行审判经验总结和错案分析。分院依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及时修订林区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并制作《林区法院案件质量评查表》下发基层法院执行。
林区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因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等各种原因审判监督工作无法全面落实,不能有效满足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审判监督工作的新要求。因此建议省法院加强对下级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