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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要求提速林区法院基础建设跨越发展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3/4/17 4:43:4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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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日召开的林区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议上,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对林区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八项具体要求,敦促林区法院基础设施建设跨越发展。

八项要求是张天林院长在深入基层法院实地调研、积极汇报协调的基础上,根据目前林区法院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准确分析当前情势提出的工作基本措施。

一、做好基础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林区两级法院领导要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手段措施,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向林业局汇报协调,解决好建设用地、相关技术性问题,克服困难,办好“两证一书”,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二、积极主动协调好各种关系。两级法院要主动协调好与省法院关系,与林业局关系,以及与地方的关系。尽管我们的领导关系、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但我们的服务对象、服务性质都没有发生改变,要根据林区实际情况,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加强与林业局的通力协作,最大限度的争取林业局的理解与支持。

三、上下交流,互通信息,增强工作主动性。基础建设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要与上级法院及时沟通,基础工作一定要做在前面,信息反馈要及时准确,便于中院协调汇报,掌握主动权,更加有利于工作开展、问题的有效解决。

四、摸清情况,多手准备。基层法院领导一定要开拓视野,放眼长远,不要仅限于林业局这个小圈子,要有多种思路和打算,多措并举,争取现有各种条件机遇利用的最大化。

五、要加快进度。林区法院要认识两庭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步伐,充分利用中央对政法基础建设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政策叠加优势,高度重视基础建设工作。我们与地方法院相比差距相当大,今年一定要有突破性进展,要掌握好时间表,尽早完成所有事项汇总上报,确保立项工作。

六、两庭建设要高标准,适度超前。目前,林区法院基础建设起点低,两级法院都没有单独的办公场所。因此,院领导要着眼长远,科学规划,要具有缜密的思维判断和政策敏锐性,抱着对历史负责,对法院长远发展负责的态度去认识问题,要高起点,长足发展,做到十几二十年不过时,百年大计,永续利用。

七、存在问题要积极主动,努力去解决。目前,我们的工作已经落后了,存在困难也很多,但我们不说原因,要迎头赶上。院领导要多请示,多汇报,主动与省法院行装处汇报协调,要作为院长一把手工程,高度重视。

八、做好统筹兼顾。搞好两庭建设是林区法院的大事,要抓紧抓好。但我们还要抓好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其他工作,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统筹兼顾,谋划长远,确保林区法院各项工作稳步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