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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4/13 16: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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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法院司法警察警务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司法警察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根据甘高法(2011)48号文要求,结合林区法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全省法院司法警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争先创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 主题实践活动,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目标,以提高政治、业务、体能素质为重点,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为依据,立足岗位,扎实训练,通过全警参加的岗位大练兵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为林区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全警参与。充分认识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次活动作为当前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和林区法院队伍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两级法院已授衔司法警察和已呈报待审批警衔的人员,都要参加岗位大练兵活动,切实保障参训人员得到落实。
(二)立足岗位。按照省院要求的“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两级法院要组织全体司法警察苦练基本功,强化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切实提高司法警务工作能力和水平,使每个司法警察都要适应岗位,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要求。
(三)突出重点。围绕提高司法警务工作能力这条主线,认真贯彻“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突出值庭、押解、看管、安全检查、参与执行、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体能技能等重点科目训练,整体推进岗位大练兵工作。
(四)注重实效。林区法院开展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要紧紧围绕林区法院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林区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以提高司法警察工作能力为目标,即要加强司法警察基本业务技能的训练提高,也要根据近年来林区两级法院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新情况、遇到的新问题,开展针对性的研究和训练,切实提高两级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的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
三、主要内容
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要求,重点抓好下列训练科目的落实。
(一)队列基本动作。单个警员队列动作;分队队列动作。
(二)基本体能。1分钟俯卧撑(男警),1分钟仰卧起坐(女警);100米跑,1000米跑(女警800米);5公里越野。
(三)基本技能。手枪对固定目标射击,警戒具的使用方法,单警装备的使用方法,擒敌技术(基本功、擒敌拳)。
(四)专业技能。押解、值庭、看管、安全检查、参与强制执行、执行死刑、采取强制措施等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重点学习押解、值庭、看管、安全检查、参与强制执行工作中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阶段划分及主要工作
(一)动员准备阶段(3月1日-3月底)。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中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通知》和《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林区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以及最高法院、省法院的相关文件;根据上级法院训练大纲,制定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准备训练教材、器材,落实参训人员和教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7月底)。分院司法警察支队及各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训练教材》和上级法院的《通知》中规定的科目,自行组织施训。通过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使参训司法警察能熟练掌握各项业务技能,努力实现“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警务技能明显提高、执法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
(三)考核验收阶段(8月1日-8月底)。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明确的训练标准和省法院《通知》所明确的考核项目、内容,由分院组织对各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岗位大练兵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对象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所有司法警察。
(四)总结评比阶段(9月1日-10月底)。各基层法院上报岗位大练兵活动工作总结;分院司法警察支队、各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做好迎接省法院检查考核工作。
五、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法院要切实把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妥善解决司法警察的工作与训练矛盾,及时解决训练经费、器材、教材和场地。加强练兵活动的管理,严格遵守训练制度和纪律,手枪实弹射击训练中,院领导要亲赴现场监督指导,切实防止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结合工作实际,落实训练制度。要保证人员、时间、内容、质量“四落实”制度,推动教育训练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林区两级法院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要求,全面实施司法警察首任和上岗必训,司法警察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司法警察年度训练必须落实。严格训练,以良好的成绩和精神面貌迎接上级司法警察部门的考核检查验收。
(三)开展竞赛,激发练兵热情。在训练中广泛开展比、学、赶、帮、超等竞赛活动,做到人人争先创优,以优异的成绩为林区司法警察争光添彩。
(四)落实责任,保证质量。各基层法院要实行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考核成绩将作为司法警务工作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要加强对岗位大练兵进行监督检查,对训练不达标的要补训。
为加强对林区两级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大练兵活动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取得实效,分院成立了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由副院长邓六林任组长,张兴明为副组长,刘江林、伍超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兴明任主任。
各基层法院要结合本院工作,认真研究,搞好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并将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报分院司法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