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小陇山林区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主要职责是:(1)审理本辖区一审刑事公诉、自诉案件。(2)审理本辖区各类一审民事纠纷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审理本辖区各类一审行政纠纷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4)执行本院辖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5)审查受理本辖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告诉、申诉,接待处理来信来访。(6)审理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7)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8)审判由小陇山林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9)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积极参与平安建设。(10)规划和负责法院的财务、装备工作。(11)检查和监督本院执法执纪情况,进行廉政教育。(12)负责和管理其他司法行政工作。(13)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纪守法。
二、机构设置
小陇山林区法院内设机构有立案庭、政治部、综合办公室(法警队)、综合审判庭、执行庭5个部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报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052.3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98.61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院两庭项目建设中,财政下达的“两庭建设”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942.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2.4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87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24万元,占19.41%;项目支出2313.33万元,占80.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052.3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598.61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院两庭项目建设中,财政下达“两庭建设”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0.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46万元,增长12.97%。主要原因是我院两庭项目建设中,财政下达建设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0.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772.96万元,占9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6万元,占1.01%;卫生健康支出29.20万元,占1.02%;住房保障支出39.45万元,占1.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66.53万元,支出决算为287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91%。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42.44万元,支出决算为277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两庭项目建设中,财政下达建设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13万元,支出决算为2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院在职在编干警人数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20万元,支出决算为29.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76万元,支出决算为3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院在职在编干警人数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7.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8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33.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9万元,下降7.3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2.07万元,支出决算为11.4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压减“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1万元,下降64.92%,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度购置公务用车一辆,2023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9.00万元,支出决算为8.3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院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99万元,下降72.38%,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度购置公务用车一辆,2023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5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度购置公务用车一辆,2023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9.00万元,支出决算为8.3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院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3万元,增长43.19%,主要原因是我院2023年度案件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3.07万元,支出决算为3.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8万元,增长34.2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院公务接待批次增加。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本年无外事接待费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07万元。主要是国内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352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8万元,下降7.3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下降。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5万元,增长361.5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院培训批次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四个,共涉及资金3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办案业务费”、“全省法院业务费”、“物业费”、“办公用房租赁费”等四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2023年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维护国家法制、法律的权威、公平和正义,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始终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年共受理审判类案件112件,结案108件,结案率96.43%;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76件,结案70件,结案率92.11%,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评级为“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业务费、全省法院业务费、物业费、办公用房租赁费等四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0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的实施为日常办案提供了经费保障,提高了办案质量及效率,2023年度本院圆满完成了各类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审判类案件112件,结案108件,结案率96.43%。其中:刑事案件4件,结案2件,结案率50%;民商事案件107件,结案105件,结案率98.13%;行政案件1件,结案0件,结案率0%。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76,结案70件,结案率92.11%。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刑事案件结案率和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水平与审判工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随着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法官的司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院将加强法官司法培训,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坚持以审判执行为第一要务,要着重在提升审判质效、优化诉讼服务、加强执行攻坚上下功夫,提高审判质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办案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2.“物业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物业管理工作,满足了我单位的后勤保障服务,保障了日常审判工作正常开展,为工作人员创造优良的办公环境。物业费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3.“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0万元,执行数为1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的实施为日常办案提供了经费保障,提高了办案质量及效率,满足了我院依法办案的需求,2023年度我院各类案件审判工作圆满完成。 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4.“办公用房租赁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3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1万元,执行数为119万元,完成预算的73.9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租赁办公用房3200平方米,保障小陇山林区法院工作人员正常开展相关业务,改善小陇山林区法院办公环境、单位职能正常履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3年办公用房租赁费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主要因为审判法庭项目于12月投入使用,不再租赁办公用房,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结余资金上缴财政。办公用房租赁费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自评报表详见附件2。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政策文件规定,我院绩效自评结果将编入2023年度决算中,随同2023年度决算同步公开。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甘肃省小陇山林区法院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2-小陇山林区法院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xlsx
附件3-2023年度小陇山林区法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pdf
小陇山林区法院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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