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分院进一步加强林区法院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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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分院进一步加强林区法院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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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4/11 10:58:33 阅读次数:2159

             为进一步加强林区法院宣传工作,陇南分院对2011年度林区法院宣传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林区两级法院一方面要提高认识,把宣传工作列入法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审判、执行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二是要求整合现有宣传资源,建立一支以通讯员为骨干,部门信息员为补充,其他人员共同参与的林区法院宣传队伍。充分利用本院简报、信息、专栏以及《白龙江林业》、《法刊》、《甘肃日报》、《人民法院报》等载体,努力提升宣传工作的整体水平。三是要求丰富宣传内容,突出今年林区法院宣传工作重点,以十二五规划、建党九十周年为依托,全面系统总结林区法院建院三十周年,两级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和其它建设上取得的辉煌业绩,结合院志史料的搜集整理,进行深入宣传。四是要求明确责任,全力抓好法院网站宣传工作,加强网站宣传工作的领导,把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建立网站保障内容考核评估机制。五是要求建章立制,抓好宣传工作奖惩制度的建设,落实宣传工作责任制,加大宣传工作的投入力度,建立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

各林区基层法院结合自身实际,根据分院提出的五项要求对本院宣传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安排部署,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对上报信息数量进行了细化分工,确保了林区法院宣传工作基本要求的全面贯彻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林区法院宣传工作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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