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两级法院赴天水法院考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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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两级法院赴天水法院考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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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5/30 3:31:48 阅读次数:2288

               深入推进“审判管理年”活动和林区法院“素质提升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水平,借鉴兄弟法院先进的审判管理经验,根据省法院推广学习借鉴天水中院的意见,陇南分院组织由张天林院长带队,分院党组成员、中层以上领导和各基层法院院长、办公室主任共22人组成的考察学习团,516日至18日对天水两级法院进行了考察学习。

林区法院实地参观了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麦积区人民法院、甘谷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大楼、立案大厅、审判法庭以及文化建设情况,在甘谷县人民法院对蒋改新盗窃案进行了庭审观摩,天水法院全面系统的介绍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等工作的基本经验和主要做法,取得的主要成绩。考察团一行采取听、看、问、议等方式,认真听取经验介绍,仔细查看相关资料,虚心请教有关做法。先进的管理经验使考察团一行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提高了认识,深受启发。

 

           参观天水中院文化长廊(左二天水中院院长马忠福、左三陇南分院院长张天林、右二陇南分院副院长邓六林、右一天水中院副院长高同银)

在座谈会上,林区法院和天水法院相互交流了两院队伍管理、审判执行业务、工作方针及奋斗目标等基本情况。天水中院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了座谈会。会上,天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忠福对林区两级法院的赴天水法院考察学习表示热烈的欢迎,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陇南分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对天水中院的热情接待表示衷心感谢,并深情的讲到,近年来,天水市中级法院狠抓班子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效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高院、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法院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多个部门受到各级表彰奖励,多名同志立功受奖。许多工作走在全省法院甚至全国法院的前列,值得林区法院借鉴学习。加强林区法院与天水法院的学习交流,是林区法院开展好“素质提升年”活动的一项重要有效途径,感谢天水中院为林区法院提供了考察学习的机会,希望今后林区法院与天水法院进一步加强双向交流,共同提高业务素质和办案执法水平。林区法院要向天水法院学习,学习过硬的知识和技能,取长补短,提升业务素质,在比较中找出不足增进动力,在学习中立足根本增强服务,展现林区法官新面貌、新形象、新作为。在座谈会上,天水中院和林区中院就结成友好法院等事项达成共识。

       

          天水中院和林区两级法院座谈会场

林区法院通过积极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向兄弟法院学习先进的经验,取长补短,努力做到既会“抄”、还要“超”,在借鉴的基础上加以消化、吸收,创新管理模式,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审判管理规范化水平。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着力在深化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成效,在巩固中求提高,努力实现林区法院各项工作新发展,为林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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