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分院为推进“素质提升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把上级法院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到实处,提高各类教育培训学习的质量和水平,分院党组改进以往参加上级会议、学习培训后,参学人员口头向院领导汇报的简单做法,转变为由参学人形成书面材料,向院党组专题汇报的书面报告制度。这项制度从6月1日上午召开的院党组会议上得到了落实。
书面报告制度要求,参加上级法院会议、学习后,首先要对会议、学习的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向院党组进行专题汇报。其次对汇报材料的内容作了要求,一要说明会议、学习基本情况;二要明确上级法院对会议和学习的要求以及参学人员对会议精神领会和学习内容的掌握;三要结合林区法院实际,提出具体可行的对会议、学习的贯彻落实意见或对具体工作如何开展的设想。
书面报告制度的实施,是林区法院全面提升干警素质,推进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与法院具体工作紧密结合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对制度的不断地深化和完善,将在林区法院全面推广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