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院和省法院的安排部署,结合林区法院实际,林区中院党组决定在5月至7月集中三个月时间,分动员学习、深入查摆、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开展全体干警参加、以领导干部和审判一线干警为重点的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和推进林区法院队伍建设。在动员学习阶段,林区法院在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效果上做文章,重点抓好了“三个落实”,确保了教育活动的良好开局。
一是落实好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加强组织领导,广泛深入动员。林区两级法院均成立了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司法作风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活动办公室,主抓教育活动的具体落实。林区中院制定了《林区法院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基层法院和本院各部门,各基层法院结合自身实际教育活动实施方案。5月下旬,两级法院相继召开全院干警参加的动员大会,从思想上提高干警对活动重要性与必要性的认识。
二是落实好干警集中学习培训,学习文件精神,重温制度规定。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甘肃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等文件精神,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重温了《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制度规定,打牢法官职业基本要求和司法行为规范,加强自身行为约束,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三是落实好领导干部专题辅导,做到入脑入心,确保学习效果。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中,院领导亲自谈体会、谈心得,做专题辅,有力推进教育活动向纵深展开。6月4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作了题为《以更加廉洁务实的作风,推进林区法院队伍素质提升》的专题辅导,指出作风就是一种素质、一种能力、一种责任,结合林区法院当前实际,从素质、能力、廉洁与作风的关系,以及司法作风建设的培养途径作了触及思想的辅导,并要求教育活动要融入到全年的工作任务中去,形成以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林区法院工作质效,以工作质效升华教育实践活动成果。5月30日,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六林作了题为《谈转变司法作风》的专题辅导,并讲到司法作风无小事,司法作风就是司法形象、司法力量、司法公信力,在审判工作中要密切生动实践群众观念,认认真真地审理和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开好每一个庭,写好每一份判决书,真正在执法办案中把握好、履行好一名法官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6月4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作了题为《以更加廉洁务实的作风,推进林区法院队伍素质提升》的专题辅导
5月30日,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六林作了题为《谈转变司法作风》的专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