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县林区基层法院全体干警参加省高院及直属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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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县林区基层法院全体干警参加省高院及直属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来源:文县林区基层法院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3/7/12 3:30:05 阅读次数:1855

 

 

711下午,按照省法院的统一安排,我院全体干警在文县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室参加了省高院及直属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视频动员大会。标志着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式启动。

本次大会由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明远主持并作动员讲话。省院机关及省院直属林区、铁路、矿区法院全体党员干部共约670多人在10个分会场参加大会。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五督导组长张余胜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梁明远院长讲话指出,根据省委安排,省院及直属法院为全省第一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并为搞好这次教育活动提出了几方面工作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高搞好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自觉性,要把搞好这次进行教育活动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要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二要领会精神,明确要求,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按照中央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十二字要求,以整风精神,解决法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把握教育活动的主要任务。四要准确把握教育活动的目标。重点要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改善民生、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省委第五督导组组长张余胜作了重要讲话,就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提出了两点要求。一要准确把握教育活动的基本要求,具体要体现在贯彻中央“四句话”的总要求。核心是解决问题,密切党群关系。二要积极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本次动员大会的召开,标志着省法院及直属林区、铁路、矿区中、基层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正式启动。活动将从7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为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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