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林区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全部纳入甘肃省“十二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为林区法院基础设施建设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切实解决林区法院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现状,林区中院党组深入研究,科学谋划,确定2013年为林区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年”,召开专门会议,提出八项要求,敦促林区两级法院基础设施建设跨越发展。
在省法院领导的亲切关怀和中院领导的积极努力下,林区基层法院建设用地得到了当地政府和林业局的大力支持,现已圆满解决,各院审判法庭建设“两证一书”手续全部办理完毕,立项条件充分具备。中院已专题报告,一次性安排解决林区法院审判法庭立项建设。同时,林区中院更名后建立覆盖全省大区域管辖的林区中级法院设想得到了现实确认,已初步成熟,中院机关异地重建的条件已经具备。随着林区两级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的整体推进,林区法院服务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水平将得到全方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