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县林区基层法院配合白水江林业局开展护林防火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网站首页 » 要闻

文县林区基层法院配合白水江林业局开展护林防火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来源: 责任编辑:李玉虎
发布时间:2013/11/29 8:49:57 阅读次数:2081

 

2013111825日,文县林区基层法院会同白水江林业局防火办、资源科、禁毒办、劳资科和白水江森林公安分局、白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等多家单位一起组成了护大防火暨禁毒工作宣传队,由白水江林业局副局长张尚玉带队,协同文县石鸡坝、中寨、舟曲县博峪和四川九寨县永河等四乡镇。通过挂贴标语、发放传单、召开座谈会、群众大会、现场讲解、广播、走村串户等多种形式,分别在白水江林业局辖区内开展了为期七天的护林防火、禁毒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1118,寒风料峭,宣传队一行十多人从文县出发,沿中路河流域进山入沟、走村串户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工作。当天下午,首站驱车去了大佛沟。因群众白天干农活,人员外出分散,宣传队利用晚上时间召开群众大会,集中进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19日至21日,在中路河林场的各个护林站点和中路河流域的各个村寨,会同中寨、石鸡坝乡政府、中路河林场及各护林站点的职工群众,充分利用多种形势展开宣传工作。宣传人员先后去了大海沟、武胜沟、通屯沟、麦家沟、哈西沟及中寨、石鸡坝、哈南寨等所有村寨。

 

22日一大早,宣传队便又驱车赶赴博峪河流域。在九寨沟县永河乡、舟曲县博峪乡各村寨和护林站点、营林段进行为期三天宣传。

这次护林防火和禁毒及其法律法规的宣传时间长,队伍大,准备充分,组织有力,涉及面广,足迹遍及白水江林区各个角落。尽管已进冬季,林区一线天寒地冻,宣传人员冒风雪、顶严寒,但大家工作积极性很高,每天冒出晚归,跑遍了林区乡镇村寨和沟系站点,深入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使林区职工和群众接受了一次生动的普法教育,使大家知法、懂法、守法,促进了林区社会和谐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