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省法院监察室副主任李志钧带领省法院检查考核组对林区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和2013年林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党组成员、副院长邓六林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汪平瑜汇报了林区法院自查检查及廉政考核情况,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林区法院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紧密结合司法廉洁教育、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中心组学习、干警集中学习、自学、专题辅导讲座、心得交流、调研等多种形式,做到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全面落实,取得了良好效果,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各项活动实施方案6项,各类调研报告12份,学习心得214份,各类宣传稿件150份,学习辅导、心得交流8场次,两级法院均无违反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情形发生。
林区中院工作汇报详尽反映了林区两级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具体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干警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二是紧密结合林区法院工作实际,干警的工作作风得到全面改进。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1998年以来,林区中级法院及辖区基层法院保持了连续15年干警违法违纪零记录。今年,林区中院党组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要求,协调沟通落实了林区基层法院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纪检组长的配备,选拔了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干警担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均配备为党组成员,具有审判职务的一律进审委会,解决了林区基层法院无专门机构和专职纪检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开创了林区法院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