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法院涉诉信访改革要求,践行“司法为民、便民诉讼”的宗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切实方便群众诉讼,文县林区基层法院于2014年3月27—28日,组织立案庭、民事审判庭等部门负责人,在党组书记、院长岳双林带领下,深入林场及各护林站点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期间,我院审判人员先后在白水江林区博峪林场、中路河林场、消防中队、安昌河检查站,与各林场(站)负责人和人民陪审员及调解员进行座谈和沟通,大家以聊家常的方式畅所欲言,林场负责人认为白水江林业局由于林场少,职工少,管辖面积小,林区总体上和谐稳定,矛盾纠纷少,特别是两个林场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来,发挥了积极作用,有些简单的纠纷自己就能解决。
林区法院为了更好地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在今后工作中会一如既往地保持积极沟通。同时法官们向各个护林站点和林区职工分别发放了民事诉讼须知、诉讼费用的交纳标准、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救助方法、民商事诉讼常识、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注意事项等便民诉讼材料,并进行了广泛的讲解和宣传。和职工们面对面,心贴心,当场答疑解惑,并给各林场留下了联系方式。
通过两天的法律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方便了林区广大职工群众参与诉讼,提升了林区法院在群众中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