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法院重视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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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法院重视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来源:林区中院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4/4/18 1:51:13 阅读次数:1816

 

进一步深化林区法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后备干部工作,贯彻落实林区中院确定的2014年“深化改革年”工作主题,根据上级关于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工作相关规定,近日,林区中院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后备干部工作。

新一届林区中院班子组建后,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中,破除陈旧观念的束缚,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力度,特别是2013年随着林区两级法院领导班子的调整,大胆使用和提拔了一大批年轻有为、群众公认、能力突出的年轻干部,使他们脱颖而出走上了领导岗位,有力地优化了领导班子结构,极大的调动了他们工作积极性,促进了林区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的发展。为进一步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加强后备干部工作,林区中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制定了《关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进一步明确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完善措施,加强领导,切实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要加强和改进后备干部工作,加大年轻干部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的力度,要利用一到两年的时间在林区法院按照处级干部、基层法院院长、基层法院党组成员、科级领导干部四个层级,每个岗位配备一定数量的后备干部,建立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后备干部中妇女干部应占有一定比例。其中,基层法院党组成员、科级领导干部两个层级,2014年年内建立;处级干部和基层法院院长后备干部层报省法院履行组织程序确定。

通知提出,要加大后备干部的选拔力度;强化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完善对后备干部的管理;放手使用大胆后备干部;要加大年轻干部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的力度,采取任职、挂职或其他有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特别是到条件艰苦或情况复杂的环境中去锻炼;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要有目的地选派他们到中院机关工作,使其增长机关工作经验,积极探索中院从基层遴选法官和选拔干警工作机制,努力拓展基层干警职业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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