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林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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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林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林区中院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4/8/29 4:24:29 阅读次数:1784

 

827日,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对四个林区基层法院院长及党组成员进行了集体约谈。张天林院长作了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林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讲话,并就《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全文进行了讲解诠释。

张天林院长讲话要求林区两级法院深刻理解主体责任的内涵,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两级院党组要把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要敢抓敢管,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法院审判执行业务、法院队伍、审务保障等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同落实。逐级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要敢于担当,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之中;党组特别是院长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领导力度“小”、领导方式“虚”、领导力量“散”和责任意识“淡”的问题;党组书记、院长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好表率,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追责。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问题意识、表率意识。

张院长同时指出,林区法院纪检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发挥监督职能。要在明确工作职责定位的基础上,聚焦监督主业,突出监督主责,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努力做到工作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主动监督、关口前移原则,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要强化作风建设,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抓手,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切实解决执法办案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案件查办力度,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纪检监察人员的办案能力、宣传能力、创新能力,实现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进一步改进、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队伍形象进一步提升。

为此,两级法院要掀起学习《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高潮,党组和党员干部要把学习《意见》作为当前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学习的重要内容,集中开展学习讨论,通读全文,掌握重点内容,领会精神实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力推进林区法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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