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及省法院批复精神,
会上,参会会员一致审议并通过了林区中院机关团支部选举办法。通过民主投票、有效监督、现场计票,差额选举产生刘江林、党宁珍、张磊3名同志为林区中院机关团支部委员。
唐开明同志在讲话中,代表院党组、机关党委对当选的团支部委员表示祝贺,提出了希望和具体要求:发挥好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发挥好共青团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增强林区法院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扎实推进美丽甘肃建设,实现林区法院跨跃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