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机关工会委员会举行选举大会

网站首页 » 要闻

林区中院机关工会委员会举行选举大会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4/9/23 4:26:17 阅读次数:170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923日下午,林区中院召开机关工会选举大会,选举产生了中院机关新一届工会委员会。会议由林区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唐开明主持,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作了总结讲话。林区中院机关工会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参会会员一致审议并通过了林区中院机关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通过民主投票、有效监督、现场计票,差额选举产生汪平瑜、张宇、赵红永3名同志为林区中院机关工会委员会委员。

张天林院长在讲话中,代表院党组对当选的工会委员表示祝贺,提出了希望和具体要求:一是希望新一届工会委员正确认识工会工作定位,准确把握好工会工作重点。要树立大局意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处理好工会与党组、工会与职工间的关系。二是希望新一届工会委员充分发挥职能和作用,努力服务于审判工作大局。要充分发挥好工会密切联系职工、引导教育职工、工会维权、工会参与等作用。三是希望新一届工会委员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实现工会工作科学化管理。要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新方法。要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