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区法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总结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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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林区法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总结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


来源:林区中院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4/10/15 8:30:48 阅读次数:1667

 

全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召开后,甘肃省林区中院高度重视,采取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机关全体干部大会等多种形式,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结讲话精神与林区法院实际相结合,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林区中院院长张天林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重大成果和成功经验,客观分析了作风建设面临的形势任务,明确提出了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讲话突出了一个“忧”字和一个“严”字,“忧”字体现了总书记的忧国忧党忧民,“严”字体现我们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态度,总书记的讲话,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林区两级法院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天林院长强调,林区中院已搬迁兰州办公,如何在新起点,实现林区法院的跨越发展,是我们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机遇与挑战并存,林区法院要利用这难得的历史机遇,省委、省法院领导重视的大好形势,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努力开创林区法院工作新局面。林区法院要做到主动司法、为民司法、严格司法、高效司法,切实履行好肩负的职责和使命,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行涉林案件集中统一管辖,服务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大局,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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