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法院的部署,林区中院自2014年9月至10月,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林区法院参评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工作,对林区两级法院2013年制作并生效的裁判文书进行了参评初评。
林区中院严格按照省法院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成立了林区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小组。评选小组坚持两评终评原则,严格按照既定标准评选,对基层法院和本院报送的刑事、民事、执行裁判文书首先由业务庭对对口报送文书进行初评,再由评选小组终评决定。经中院初评,决定从23份文书中选报刑事裁判文书11份、民事裁判文书3份、执行文书1份,共15份。
此次初评的裁判文书较好的体现出林区法院特色,文书格式相对规范,说理清晰,文字流畅简洁,标点符号使用准确,能够全面客观的反映林区法院整体裁判文书制作标准要求。通过裁判文书评选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林区法院裁判文书的质量和水平,同时也推进林区法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