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场
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作专题辅导
为全面、深入、准确地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林区法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掀起林区法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高潮,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
张天林院长在辅导中重点介绍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些重点问题、重大举措的理解把握。他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全党、全国人民在法治建设问题上的纲领性文件,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里程碑和划时代的意义,必将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一样载入史册。《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法治中国的建设道路、奋斗目标、指导思想、基本格局和重点问题,全面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经验,首次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次把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体现了强烈的改革意识和锐意创新的精神,体现了政治性和法治性的有机统一,坚持党的领导与厉行法治的有机统一。《决定》载入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问题的大量论述,提出了许多推进法治改革特别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决定》前面两个部分相当于总论,与法院工作联系最密切的第四部分,涉及了法院工作的十大热点问题。张天林院长对法院工作中的司法公信力问题;司法公正问题;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问题;设立巡回法庭问题;跨行政区划设立人民法院问题;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问题;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问题;人民陪审问题;阳光司法问题;防范冤假错案问题等十大热点进行了一一解读。并指出,林区法院要抢抓历史机遇,进一步树立忧患意识、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林区法院司法改革取得扎实成效。
唐开明表示,张天林院长的辅导报告既讲法治又讲政治,既摆事实又讲道理,既有高度又有深度,既讲内容又讲贯彻,对林区法院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实践性。对于进一步贯彻学习全会精神,要按照林区中院党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按照林区中院机关党委和政治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林区法院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林区中院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了专题辅导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