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认真开展2014年度林区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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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中院认真开展2014年度林区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来源:林区中院审监庭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4/11/18 4:17:24 阅读次数:1791

 

1029日至1110日,由林区中院审监庭牵头,组成案件质量评查组,按照省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采用常规评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2014年度林区两级法院20137月至20146月期间的案件,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案件质量总体情况:林区法院案件质量同期略有提高,一类案件率同期上升0.47个百分点。经自查、评查,一类案件率为93.29%;二类案件率为6.71%;无三类案件。其中:刑事案件一类案件率为,民事案件一类案件率为90.63%,执行案件一类案件率为95%;属重点评查案件1件,案件类型为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的案件。

评查存在的共性问题:从评查总体情况看,案件整体质量较好,评查的绝大部分案件均能做到程序合法,认定证据恰当,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公正,文书制作规范,审判效率较高。评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主要有:1.文书制作方面,尤其是刑事裁判文书,没有正确区别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文书格式。2.裁判文书中的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所受强制措施情况和案件由来及审理经过部分没有按要求进行规范表述。3.执行案件中执行监督信封制度没有很好的贯彻落实,缺少执行笔录,执行案件承办人员告知书不规范,执行日志制度落实不够。4.案件卷宗方面,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保管期限标注错误,没有按照修改后的《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执行;二是刑事卷宗封面个别内容不符合要求,主要是“当事人”项,该项应该为“诉讼双方的称谓和姓名”;三是裁判文书没有按要求附卷。

提高案件质量的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加强干警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理解与把握,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审核证据、适用法律、制作文书等各种司法能力,规范书记员庭审记录、案卷装订,从根本上保证案件质量,确保每个案件都能优质安全“出炉”。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全面抓好审判管理工作,完善立案审查、排期公告、保全实施、文书送达、审限预警等各节的职责和制度,推行对案件的立案、分案、审限、结案、归档、文书上网等关键节点实行控制监督,确保案件的质量关。三是严把文书制作关。加强法院诉讼文书样式的学习和实践应用,裁判文书要准确把握当事人争议焦点,强化对争议事实认定的说理,深化裁判理由的论证,力争做到表述事实清楚、语法简练、逻辑合理,阐释法律深刻,符合文书制作要求。四是做好案卷装订、归档工作。加强对修改后的《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学习和执行,做好裁判文书和相关材料的附卷工作,裁判文书应当保留三份附卷备用,《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审批表》和《裁判文书不上网公布审批表》应当附卷,同时上网的文书应当制作纸质版附卷备查。五是注重结果的利用和转化,完善案件质量通报机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总结,反馈到相关部门和承办人员,加大对质量评查结果利用的转化。注重审判质量提升,完善案件质量通报和跟踪验证机制,根据整改反馈情况进行抽查验证,同时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统计分析,定期对案件质量进行通报,以此促进部门办案人员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

评查工作结束后,林区中院及时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存在问题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审判业务部门限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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