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对做好林区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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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对做好林区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来源:林区中院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4/11/20 9:29:00 阅读次数:2413

 

最高法院司法巡查组将于1114日至1215日,对全省各级法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司法巡查工作,并于1117日在省法院召开了动员大会。为更好地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根据最高法院司法巡查的方案要求及省法院对司法司法巡查工作的安排部署,林区中院对搞好林区法院司法巡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司法巡查工作的重要性。林区两级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积极配合搞好司法巡查工作。要深刻明确此次最高法院对甘肃法院司法巡查是继2011年后对甘肃法院的第二次巡查,也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最高法院首次派出司法巡查组开展司法巡查工作。最高法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法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强调,本次巡查要突出惩治腐败、转变作风、严明纪律和选人用人这四个重点,进一步改进巡查的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力求使巡查工作取得实效。两级法院要清楚司法巡查的方法步骤、内容以及具体要求,要紧密结合林区法院实际,突出巡查重点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巡查制度,全面动员,安排部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自觉接受巡查监督,积极配合,着力在对被巡查法院领导班子贯彻党的政治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选拔任用干部政策等重点工作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的全面检查,共同配合完成司法巡查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林区两级法院要以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司法巡查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林区法院司法作风建设。两级法院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六项措施”、省委“双十条”、省法院“六项措施”规定精神,抓好“四个一律”和“五个严禁”贯彻落实,重点解决干警在理想信念、纪律作风、工作质效、司法廉洁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彻底消除“冷横硬推”、“庸懒散奢”的司法不正之风,切实改进司法作风。要严格纪律,教育干警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秩序,按时上下班,要注重一言一行,规范着装仪表,体现林区法院良好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门卫、登记、24小时干警值班及重大情况上报制度。对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等要进行详细登记,做好例行检查,要落实好交接班制度,防止安全疏漏,做好全面发挥安全防范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对车辆安全检查,确保法院安全、万无一失。三是要根据省法院关于做好最高法院司法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司法巡查组与党组成员一对一谈话;诉讼服务大厅发放《当事人廉政监督卡》、信息平台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查阅纪检监察台账、查阅财务账目等;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为此,两级法院要根据巡查方案周密安排,全力配合好巡查工作;要端正态度,实事求是,抱着对党负责、对法院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高度的责任感,根据自己掌握的实际情况客观评价;要统筹协调好法院各项工作,做到积极配合,热情服务,确保法院工作和司法巡查两手抓、两不误;要通过司法巡查找准问题和症结,制定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认真整改,狠抓落实,通过司法巡查工作,有力推进林区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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