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林区基层法院全面试行“大审判、大综合、大监督”工作机制改革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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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林区基层法院全面试行“大审判、大综合、大监督”工作机制改革初见成效


来源:卓尼林区基层法院 责任编辑:李辉
发布时间:2014/12/8 8:50:59 阅读次数:2059

 

20145月,按照林区中院《关于在林区两级法院全面试行“大审判、大综合、大监督”工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为确保本院大审判、大综合、大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促使办案效率不断提高,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我院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全面开始试行大审判、大综合、大监督机制改革。

试行过程中树立全院工作一盘棋的思想,把法院工作划分为审判、综合、监督三大部分,保障各部门之间沟通顺畅、衔接紧密、配合有力,工作运行高效,实现工作成本低、人员精、效率高、效果优的目标,形成“抓审判、强管理、重监督”的工作格局,打破人员分部门管理,有效整合利用内部资源,科学优化人力组合,经过半年的运行,成效已初步显露,提高了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利用了司法资源、增加了案件透明度。使执法办案水平明显提高,促进了各项工作全面有序发展,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是案件质量和效果有了明显提升。机制改革后,经林区中院2014年度案件质量评查,案件整体质量较好,绝大部分案件做到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公正,裁判文书制作规范,一类案件率为96.74%,林区基层法院排序第一。审判效率较高,法院人均结案数、法官人均结案数位于林区法院第一。

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当庭裁判率达到了80%以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从立案、审理各环节简化程序,缩短了办案时间,有效的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执行效果明显,执行案件执行标的全部到位,实际执行率100%,执行标的到位率100%,执行工作到位,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充分利用了司法资源。打破人员分部门管理,不分职务高低,不管是院领导还是庭长,10名审判员全部参加了案件审理,解决了办案人员少,每个业务庭都不能单独组成合议庭的问题,审判资源的配置更趋于合理;在庭室书记员少,案件多的情况下,也打破部门界限,统一调配使用,充分调动了干警的能动性,加强了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提升了一线人员在工作上的责任心、积极性。

三是全面加强了监督工作。在没有专网的情况下,为了便于监督,审监庭负责制作了刑事、民事、执行案件流程信息表,对案件及时进行审限监督及结案监督,抓好流程管理。同时发挥以监察室为主导的廉政风险防控及违法违纪责任追究监督机制作用,发放廉政办案登记卡,坚持案件回访制度,从体制、机制上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司法公正。

四是加强学习适应新形势变化。由于林区法院案件类型相对单一,接触其他类型案件的机会少,今年在我院案件类型呈多样化、复杂化趋势下,通过外出培训、上网裁判文书评查和院内审务交流讲座,提高办案能力和裁判文书写作水平,逐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

通过机制改革,提高了案件审判质量,提高了案件效率及效果,增加了案件透明度,加强了复合型、综合型人才资源培育,为营造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氛围打下了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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