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和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标杆作用,提高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2015年1月21日,舟曲林区基层法院召开“评先选优”会议。
会上,通过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评选出科级以下优秀公务员1名、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2名。
院长何许青指出:在过去一年里,全院干警都能努力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每个人的工作成绩都很突出,但是,为了树立一个学习的“标杆”,发挥“标杆”引领作用,每个人根据具体情况,选出自己认为可以做“标杆”的个人和集体,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学习他们、赶超他们,传递正能量,激发新动力,为我院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