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召开领导班子2014年度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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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中院召开领导班子2014年度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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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28 10:25:12 阅读次数:3173

 

2014年度民主生活会

 

省法院督导组组长、直属处刘高社处长进行了点评

 

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主持民主生活会

126,林区中院党组召开领导班子2014年度民主生活会。院党组成员、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副处级以上干部、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会议。省法院直属处负责人刘高社、省法院纪检组副处级廉政监察专员尚建平、省法院直属处副处级审判员孙晓芳、省法院审务督查室主任肖麟全程指导本次民主生活会。

林区中院党组高度重视领导班子2014年度民主生活会,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4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和省法院要求,研究制定了民主生活会方案,认真开展学习,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退休职工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各项准备。

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主持民主生活会,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唐开明同志代表领导班子就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通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六林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院及党组成员围绕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逐一自我剖析,进行对照检查。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提出了意见建议,开展了诚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在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结束后,省法院督导组组长、直属处刘高社处长进行了点评。刘处长指出,这次党组民主生活会,准备充分、征求意见到位、剖析到位,批评诚恳,达到了统一思想,共同提高,增进团结的目的,会议开的很成功,是一次高质量、高水平的民主生活会。近年来,林区法院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自觉加强班子政治业务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组织、廉政纪律,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同时,刘处长对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作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七个方面的要求和建议:一是要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的作用,肯定成绩,找出不足;二是要坚持从严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三是要坚持抓好理论武装、思想建设这个传家宝;、四是要持续抓好党内生活规范,用好批评和在我批评的武器;五是要严明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大对下级法院廉政建设监管力度;六是要切实抓好案件审理工作;七是要继续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指导,加强对重点工作林区法院改革、信息化建设、审判法庭项目、林区中院办公楼维修改造等工作的主动性。

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表示,这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充分,广泛征求意见,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多次修改,有的修改了10次以上,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增强了党组一班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林区法院工作的信心。院党组要按照省法院的要求和刘处长的督导意见逐条研究整改,以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新起点,不断深化法院作风建设,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党内生活,严守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立场、政治纪律和政治定力,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强化宗旨意识,不断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开创林区法院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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