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肃省高级法院《关于表彰全省法院2014年度优秀调研报告、优秀论文、优秀裁判文书先进个人和组织的决定》中,林区两级法院有两篇刑事裁判文书获奖。一篇是迭部林区基层法院陈海军制作的(2013)迭林刑初字第12号刑事判决书。荣获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该案被告人刘素华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另一篇为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谢艳玲制作的(2013)甘林刑终字第1号刑事裁定书。荣获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该案被告人仇张家犯盗伐林木罪,被迭部林区基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