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百花齐放。由于春天正是林区群众耕地、播种农作物活动频繁的季节,在山上点火烧荒、做饭、抽烟,是山区人民的生活习惯,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结合护林防火,文县林区基层法院会同白水江林业局和白水江森林公安分局、白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组成了护林防火、禁毒、法治宣传工作队。通过张贴标语、发放传单、召开座谈会、现场讲解、广播、走村串户面对面交流等多种形式,分别在白水江林业局辖区内开展了为期六天的护林防火、禁毒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3月18日,春风和煦。护林防火及法治宣传队从文县县城向白水江林区中路河森林管护区进发。车载喇叭播放《森林法》,进入村寨后,宣传队员们便开始忙碌起来,有的张贴标语,有的发放传单,有的向护林站点及村民了解破坏林木、毒品种植等违法违纪情况。我院干警重点向职工群众宣传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19日至21日,宣传人员先后去了大海沟、武胜沟、通屯沟、麦家沟、哈西沟及中寨、石鸡坝、哈南寨等村寨。
22日清晨,宣传队又驱车赶赴博峪河流域。在四川省九寨沟县永河乡、舟曲县博峪乡各村寨和护林站点、营林段进行为期两天的宣传。
这次护林防火、禁毒及其法律法规的宣传准备充分,组织有力,涉及面广。通过这次宣传,普及了林区职工群众的法律知识,对预防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林区社会和谐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