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法院全面实现三年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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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法院全面实现三年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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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3/31 2:18:17 阅读次数:3389

 

在林区法院院长会议上,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全面总结了2011年新一届班子成立三年以来林区法院工作,确定表述,林区法院圆满完成了三年发展规划,全面实现了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1年11月,林区中院新一届班子成立以来,林区法院在省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创新工作思路,谋划法院发展,开创了林区法院工作新局面,实现在新起点上的跨越发展。2012年2月,林区中院党组确定方针、谋划思路,树立林区法院三年发展目标,确立了 “深化改革、夯实基础、狠抓办案、强化素质、突出特色、跨越发展”24字林区法院工作方针,明晰了“起好步、迈稳步、跨大步”的工作思路,定位了“一年打基础、两年有变化、三年迈入全省法院中游行列”的奋斗目标,提出了“在林字上做文章,在特色上下功夫,在提高审判质量上出成绩,在扩大案源上寻出路,在便民服务上创路子,在构建和谐林区上做先锋”的工作措施。提炼了林区法院“尚法、惟民、笃行、进取”的八字院训“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敬业务实、自强不息”的林区法院精神,相继确定了“素质提升年”、“基础设施建设年”和“深化改革年”工作主题。三年来,审判业务和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和后勤保障取得长足进步,工作机制和审判管理不断改革深化,林区法院工作亮点和特色频出,圆满完成了林区法院三年发展规划,实现了林区法院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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