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林区中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深入贯彻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对该《意见》作了全面解读。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唐开明主持,全院干警参加了大会。
会上,学习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共有21条,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提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科技水平、完善社会治安防控运行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格局等五大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针对《意见》,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结合林区实际,林区法院辖区点多、线长、面广,地跨陕四、甘肃、四川三省、九地、十八县区,辖区多地处藏区。在面临藏区维稳,禁毒和铲毒工作日益繁重情形下,林区法院在林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任务,林区法院要充分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与林区公安、林区检察院一道,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增强整体合力,为营造良好林区治安环境发挥主力军作用做出应有贡献。
会议最后,张院长强调指出,中院机关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治安、保卫、值班工作,全面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