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日常工作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减少当事人诉累,一起被告人为10人的民间借贷纠纷,短短一天时间内就办完了立案手续,当事人直称赞我院立案效率高。
2015年1月23日,洮河林业局卡车林场退休职工徐某某突发脑溢血死亡,家属李某某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丈夫有十几张附近村民的借条。家属找到部分欠款人要求偿还债务,欠款人以欠款已还清为由,拒不偿还。原告是外地人,由于找不到部分欠款人,曾就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于年前来本院进行了法律咨询,分管领导与立案庭工作人员详细解答其提出的问题,并交代清楚立案的条件及需准备的材料证据。2015年4月1日,李某某委托代理人向我院提起了民事诉讼,立案庭对提起诉讼的10件案件逐一进行登记立案。
在立案过程中,我院主动践行司法为民,做到立案有答复,诉讼有指导,杜绝了让当事人跑冤枉路,花冤枉钱,积极发挥窗口引领作用,使立案窗口真正成为群众与法院的“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