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至19日,林区两级法院从事立案、民事审判等相关业务的10名干警参加了由省高院举办的全省法院民事诉讼法新司法解释培训。
这次培训班聘请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起草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吴兆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肖峰、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王朝辉为学员授课。他们分别从管辖问题、诉讼参加人等十三个方面对民事法解释进行了讲解。
通过培训,提高了对民事诉讼法新司法解释的理解,学员们表示: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新司法解释要求,准确把握关于保障民事诉讼程序公正,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规范证据的审查与运用,提高民事审判效率、贯彻诚信原则和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规定;结合林区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诉权意识、证据意识、效率意识、诚信意识和监督意识,切实提高林区法院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