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宣传新格局 引导舆论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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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宣传新格局 引导舆论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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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4/20 4:33:47 阅读次数:3271

 

 近日,林区中院为努力做好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早谋划,强推进,积极构建新闻宣传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喉舌”“导向”功能 ,为法院新闻宣传凝聚正能量。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以及省法院制定的“顶层设计、完善机制、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的新闻宣传工作总体思路。林区中院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夯实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为组长,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唐开明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新闻宣传领导小组。

二、以突出法院文化建设为重点,及时传播正能量

法院宣传工作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为重点,结合开展的廉洁司法教育、争优创先、向邹碧华、才让旺杰先进典型学习等各种教育活动,及时宣传林区法院在文化建设方面实行的好措施、总结的好经验、涌现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党的先进性在法院工作中的体现,展示广大党员在法官队伍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围绕“信息化建设年”活动开展宣传工作

今年是林区法院“信息化建设年”。宣传工作要紧紧把握“三大平台建设,提高司法水平”主题,将林区法院在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努力创建“学习型法院”;加强司法决策能力、司法管理能力、司法审判能力培养;深化管理机制创新,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等各个方面所做的工作展示出来,提升林区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树立司法的权威性。

四、以宣传林区法院“三大机制改革”为重点,全面配合审判工作

林区中院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大审判、大综合、大监督”三大工作机制改革,实现了成本低、人员精、效率高、效果优的目标,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工作效率显著提升。在宣传工作中要大力宣传这种先进的、科学的司法理念,及时宣传报道林区法院改革的最新进展。注重对审判活动进行经验总结,从中找出共性的问题,借助媒体,将林区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好的做法和工作亮点及时宣传出去,展示林区法院积极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以提高林区法院整体形象。

五、积极提升宣传效能,努力改善司法环境

以宣传新行政诉讼法,民诉法司法解释以及新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知识为重点,运用大量典型案例,以简单扼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公众普及各种诉讼常识,增长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教育和引导群众自觉依法办事,正确参加诉讼,理智地对待诉讼结果;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净化司法环境和社会环境,拓展宣传的社会效能,为司法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广泛联系媒体,全方位做好宣传工作

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相互配合,以多种形式、从多个角度,全方位地做好宣传工作,建起立体的宣传网络。一是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利用我们的案例资源,为各媒体的涉法栏目提供素材,支持他们的采访报道工作。积极争取他们对林区法院宣传工作的支持,请他们尽量多为林区法院提供宣传平台,最大限度地把林区法院的工作推向社会。二是加强人力物力配备,满足宣传工作需要。要在宣传工作上舍得倾注人力物力。首先要尽力争取各种机会,安排从事宣传工作的同志参加新闻媒体组织的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其政策水平、新闻意识及新闻写作能力。其次,在新闻写作资料订阅、宣传用品购置、宣传工作用车方面给予充分保证,为搞好宣传工作创造条件。三是及时兑现宣传工作奖励机制,以鼓励全院同志积极、踊跃投搞,提高采稿率,加大对外宣传的整体力度。年底,要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兼职通讯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提高他们参与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林区院宣传工作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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