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明远深入文县林区基层法院,对该院审判执行工作及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调研,并就开展好法院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驰,陇南市市长陈青,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钱芙贤和文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等陪同调研。
梁明远院长听取汇报
梁明远看望慰问了该院干警,实地察看了法院审判法庭、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听取了关于该院审判执行工作基本情况、法庭建设、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改革创新等方面的情况汇报。梁明远对林区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结合文县林区基层法院工作实际,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林区法院转制后,服务对象没有改变,林区法院要积极做好服务林区工作,同时希望当地党委、政府和林业局继续对林区法院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二是由于林区法院管辖范围小,案件相对少,可将当地某些类型的案件指定由林区法院审理,充分利用好林区法院审判资源;三是抓好审判法庭项目建设工作;四是省法院对林区法院工作高度重视,在体制改革、机构设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了政策支持,林区法院要继续做好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
梁明远院长一行查看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文县林区基层法院在省高院和林区中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按照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提出的“深化改革、夯实基础、狠抓办案、强化素质、突出特色、跨越发展”的24字方针和“一年打基础、两年有变化、三年迈入全省法院中游行列”的奋斗目标,深入落实“在林字上做文章,在特色上下功夫,在提高审判质量上出成绩,在扩大案源上寻出路,在便民服务上创路子,在构建和谐林区上做先锋”的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思路,谋划法院发展,率先试行《涉林涉毒案件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积极开展“大综合、大审判、大监督”机制改革,注重法院文化建设,不断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梁明远院长作重要讲话
陪同调研的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及林业局领导表示,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好林区法院工作。文县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岳双林表示,2011年林区法院转制后,隶属省高院直属管理,梁院长一行来我院调研,充分体现了省法院对林区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全体干警倍受鼓舞,感谢省院党组和梁院长对林区法院工作的关心,也感谢当地党委、政府和林业局长期以来对文县林区基层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将认真研究落实好梁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公正司法,服务大局,为林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