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谋划 锐意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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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谋划 锐意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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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5/8 8:28:05 阅读次数:3395

 

 

    近日,林区中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学习传达了甘高法〔2015〕78号《关于2014年度全省中级法院工作情况的通报》。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发表了重要讲话,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唐开明主持。全院干警参加了大会。  

   《通报》从三个方面对2014年度全省中级法院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和总结,并部署了今后需要加强的工作。

会上,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针对《通报》发表了讲话,他指出,在《通报》中林区中院在全省中院中有三项工作走在全省中院工作前列:一是林区中院涉林涉毒量刑规范化工作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肯定,成为全国在量刑规范化工作方面有特色的法院。二是林区中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位居全省中院前列。三是林区法院自2010年至今无干警受党纪、政纪处分和被追究刑事责任。取得这样可喜成绩与林区中院党组的正确领导,科学谋划分不开。

2011年11月,新一届班子成立以来,林区法院在省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创新工作思路,谋划法院发展,开创了林区法院工作新局面,实现在新起点上的跨越发展。2012年2月,中院党组确定方针、谋划思路,树立林区法院三年发展目标,确立了 “深化改革、夯实基础、狠抓办案、强化素质、突出特色、跨越发展”24字林区法院工作方针,明晰了“起好步、迈稳步、跨大步”的工作思路,定位了“一年打基础、两年有变化、三年迈入全省法院中游行列”的奋斗目标,提出了“在林字上做文章,在特色上下功夫,在提高审判质量上出成绩,在扩大案源上寻出路,在便民服务上创路子,在构建和谐林区上做先锋”的工作措施。提炼了林区法院“尚法、惟民、笃行、进取”的八字院训“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敬业务实、自强不息”的林区法院精神,相继确定了“素质提升年”、“基础设施建设年”和“深化改革年”工作主题。三年来,审判业务和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和后勤保障取得长足进步,工作机制和审判管理不断改革深化,林区法院工作亮点和特色频出,圆满完成了林区法院三年发展规划,实现了林区法院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

2014年是林区法院“跨大步”、战略性发展的一年。一年来,林区两级法院在省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服务甘肃林区大局为己任,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推进“深化改革年”工作主题,按照林区法院“二十四字”方针积极作为,执法办案上了新台阶,队伍建设科学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得到细化落实,司法改革有力推进,基建项目取得实效,资金争取和后勤保障成绩突出,林区中法院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

在《通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林区中院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案件质效不高,裁判效果不是很好。二是审判执行保障机制很不健全。三是个别干警行为不规范、纪律不严明,思维固化,观念陈旧,思路不开阔,办案及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多,适应能力不强,创新精神欠缺。四是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任务重、困难多。五是基础差、底子薄,经费短缺,办公办案、基础设施装备建设落后仍然很突出。六是编制不足,机构不健全。七是林区法院信息化建设虽已起步,但去年底尚未完成。

针对《通报》中需要加强的工作,张天林院长对今后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顺应时势,准确把握新常态下法院工作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二是精心谋划,锐意进取,认真落实林区法院工作新任务新举措。三是夯实责任,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林区法院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今年工作头绪多、任务重、难度大,林区法院要在省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为全省林区和谐稳定服务,为生态文明、美丽甘肃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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