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在拉尕山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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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在拉尕山开班


来源:文县林区基层法院 责任编辑:李保利
发布时间:2015/6/29 11:29:56 阅读次数:4147

六月的藏乡江南小城舟曲,翰墨飘香,人们跳起欢快的朵迪舞,迎接着九色甘南香巴拉旅游节和民俗风情楹联文化节的到来。拉尕山也在喧闹中舒缓双臂拥抱着来自全国少数民族地区从事刑事审判业务的127位法官。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和文县林区基层法院各有一名法官参与此次培训。

6月13至19日,由国家法官学院主办,省高院宣教处和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协办的第二期全国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在舟曲县占单乡甘南分院开班。在开班仪式上,国家法官学院进修部主任左涛作开班动员、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副院长何子君和国家法官学院刑事审判教研部教授刘流分别就学习纪律和课程安排作了讲话,在观看《甘肃双语法官发展之路》的宣传片中我们也开始了学习之旅。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唐建国就《刑事审判中如何防范冤假错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党崇武《犯罪构成(专题)》、刘流《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类型化问题解析》和《如何进一步转变刑事司法理念》、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孙鲁毒品犯罪案件审理经验交流、国家法官学院刑事审判教研部主任、教授袁登明《财产犯罪司法认定及常见罪名的界分》、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柴生祥《少数民族对伟大祖国的贡献》、国家法官学院刑事审判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郑未媚《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相关问题解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授课。

此次培训以专题讲座和经验交流为主。在毒品犯罪案件审理经验交流中,有来自广西、云南、四川、内蒙、湖南、新疆的七位法官就本辖区毒品犯罪的形势、在打击和遏制毒品犯罪中的具体作法和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学员们踊跃发言,结合武汉会议纪要精神对所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短暂的培训结束了,学员们整理行装踏上了归途,车窗外不断变幻的景致,释放着离别的愁绪,在平和中梳理着未来工作的思路。别了拉尕山,别了舟曲,美好的回忆温暖着彼此,在前行路上我们携手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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