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2015年8月11日,文县林区基层法院一行四人,由院长岳双林带队,深入林区一线,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期间,在中路河林场受理了一件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在碧口镇按小额诉讼程序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
2015年8月11日下午,我院干警正在碧口镇白林住宅小区进行法治宣传时,一位叫毛某某的退休职工拿了张欠条,要起诉一个叫龙某的。说龙某欠了他维修粉刷房子款1400元未支付,要了多次也不予归还,还说要找人收拾他,请法院的同志帮他要一下。受理案件后,我院办案法官看了原告拿来的欠条,并详细询问了案件发生的起因。找到诉争的焦点后,为顺利解决纠纷,问完原告情况后,我院办案法官把被告龙辉通过电话传唤至我们居住的店。被告龙某到庭后,承认和原告欠款的事实,并陈述了没有还款的理由。原来是白水江林业局未给被告结算承包维修工程的工程款,被告无钱支付原告。我院办案法官就被告答辩的理由认真听取,并向被告说明了这是两个不同的诉求,让被告给原告还钱并不影响他与白水江林业局承包工程纠纷。告知了原被告所拥有的权利及应履行各自承担的义务,及被告不还款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办案法官的努力工作,被告同意当场履行,并归还了欠款,主动承担了本案的诉讼费用。本案调解结案后,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为时两年的纠纷得到了化解。本案从受理至结案共用了两个小时。
这件案件的顺利解决,在当地居民小区引起了极大的反响。给职工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知识教育课,使他们懂得了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利。这个案子的解决,既维护了林区社会的稳定,也扩大了我院在林区的影响,使“三严三实”活动在文县林区法院得到了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