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法院召开2017年1—4月案件审判质效分析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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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法院召开2017年1—4月案件审判质效分析会议


来源:审监庭 责任编辑:张磊
发布时间:2017/5/3 9:24:50 阅读次数:3590

 

4月26日,林区中院召开审判委员会扩大会议,专题分析研判林区法院2017年1—4月案件审判质效情况。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主持会议,各审判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林区中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会上,审监庭庭长洪保民通报了《2017年1—4月全林区法院执法办案效率情况通报》,刑事、民事、执行、行政、立案、审监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分别向审委会汇报了各部门1—4月案件质效及负责工作开展情况,各业务分管领导向审委会汇报所分管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就案件审判质效、工作部署落实、下一步工作开展等问题,展开分析研判,发表各自意见和建议。

张天林院长在听取了各业务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汇报后,就案件质效、审判管理、“审判管理年”活动实施情况作了重要讲话。在谈到案件质效时,他重点总结分析了林区法院各类型案件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针对刑事案件结案率低、民事便民服务点职能发挥、易科执行工作推进、行政案件零突破、涉诉信访工作等问题都一一做了指示。

在谈到审判管理工作时,张天林院长指出,林区法院审监工作重心应放在审判管理方面,抓好审判管理节点,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严格把握每个环节,对案件录入、办案时限、电子卷宗,文书上网等环节做到全面及时监督,完善制度建设,划分责任权限,各业务庭室及审判管理部门切实负起责任,进一步提升林区法院审判管理工作。

在听取了“审判管理年”活动实施情况后,张天林院长指出,林区法院把今年定为“审判管理年”,各林区法院应以此项活动为契机,大力推动各院审判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林区法院案件审判质效。同时,张院长还指出,目前活动开展与预期有一定差距,活动成效也有待提高,各林区法院、中院各部门应转变工作作风,加强上下沟通交流,采取例会、简报、通报等多种形式推动活动进展,全面落实林区中院党组制定“审判管理年”的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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