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舟曲灾区一线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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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舟曲灾区一线的报告

——舟曲林区基层法院抗洪救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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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8/12 15:21:56 阅读次数:2723

 

 
 
编者按】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今天已是第六天,水、电、交通、通讯逐步恢复,舟曲林区基层法院终于通过手机短信和书面形式向陇南分院上报了本院抗洪救灾第一份材料,报告真实反映了舟曲林区基层法院全体干警抗洪抢险救灾以及灾害造成损失的客观情况。现全文刊登,以了解灾区林区法院干警抢险救灾的实际状况。
 
8月7日晚,舟曲县城北山因暴雨形成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泥石流灾害,泥石流从北到南横穿整过舟曲县城,流入白龙江堵塞江水形成堰塞湖,将大半县城淹没,水、电、交通以及通讯等全部中断,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灾情发生后,我院在家党组成员即可带领未被洪水围困干警,在舟曲林业局的统一指挥下,迅速赶往受洪水灾害较严重的舟曲林业局机关及家属住宅楼,与局属各单位连夜捆扎木筏,安抚被洪水围困的职工及其家属(我院有3名干警及家属被围困)。8月8日天一亮,迅即利用木筏转移围困的职工及家属,被解救的围困干警随即又投入救援行动中。10时许,已将被洪水围困的的职工家属及民工335人全部转移到安全地带。当日下午,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在舟曲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并将法检办公大楼设定为指挥部办公场所,法院审判工作暂时无法正常开展。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我院干警全力以赴投入安置受灾群众,搬运救灾物资等抢险工作中。
因法院办公楼所处地势较高,暂未受到损失,但一辆桑塔纳警车因停放在舟曲林业局机关院内被洪水淹没,价值约10万元。7名干警不同程度收到了损害,但全院无人员伤亡。具体受灾人员情况:
尚继承,一家4口人,住舟曲县农林局家属楼一楼,房屋及其它财产全部被淹,直接损失约15万元(不包括房屋);
焦福利,属拆迁安置户,所有家庭财产因存放在地下室被淹,直接损失约10万元;
达文侠,一家3口人,住舟曲林业局家属院广坝20栋楼,水淹至二楼,本人居住五楼,地下室被淹,直接损失约10万元;
曾永强,一家3口人,住舟曲林业局家属院广坝20栋楼,水淹至二楼,本人居住六楼,地下室被淹,直接损失约10万元;
石小莉,一家3口人,住舟曲林业局家属院广坝20栋楼,水淹至二楼,本人居住四楼,地下室被淹,直接损失约10万元;
李晓风,1人,住舟曲林业局家属院广坝19栋楼,水淹至二楼,本人居住六楼;
邓军,一家3口人,住舟曲县兽防站家属楼,水淹至二楼,本人居住五楼。其岳父岳母在此次灾害中遇难。
灾害发生后,立即引起上级法院的高度重视,陇南分院领导在第一时间千方百计与我们取得联系,了解受灾情况询问人员伤亡情况及急需的救灾物资。8月10日省法院装备处周文全处长一行来我院看望干警,了解受灾情况,转达省法院领到问候。8月11日陇南分院院长赫晓明陪同省法院南明法副院长、天水中院袁治云院长、陇南中院张荣庆院长到我院看望干警,并送救灾款40000元及救灾物资。
上级的关怀极大地鼓舞了我院干警战胜灾害的决心和信心,我们同灾区各族群众永远在一起,团结一致,众志成城,积极开展抗洪抢险和生产自救,重建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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