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后 卓尼林区基层法院首起盗伐林木案件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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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后 卓尼林区基层法院首起盗伐林木案件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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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5/11 4:28:49 阅读次数:2598

 

 

 

 

庭审现场

 

 

核实被告人身份

 

 

 

院长任殿斌对庭审情况作发言点评

 

 

2011426上午9时,卓尼林区基层法院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完代才让盗伐林木一案,这是林区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后,卓尼林区基层法院审理的第一起盗伐林木案。白龙江林区森林公安局洮河分局法制股和刑警大队干警、洮河林区人民检察院干警以及卓尼林区基层法院全体干警、人民陪审员50多人参加了旁听。

案件审理中,法庭调查阶段进行定罪调查和量刑调查,被告人完代才让当庭认罪,洮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提出了量刑意见,合议庭按照陇南分院关于盗伐林木案件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的规定,在量刑幅度内确定起点刑为有期徒刑十个月,然后根据被告人完代才让自首情节调减基准刑的20%确定宣告刑,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200元。

庭审结束后,卓尼林区基层法院及时召开座谈会,对案件审理情况进行讨论。分管副院长、审判长、审判员就盗伐林木案件量刑规范化后审理程序的变化、庭审中应抓好的重点环节作了发言,院长任殿斌对庭审工作进行了点评,指出了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庭审工作的方法措施。

卓尼林区基层法院在林区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后,成功审理了首起盗伐林木案件,为社会各界了解林区法院、提升林区法官审判水平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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