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卓尼林区基层法院成立由副院长任主任,民事、行政、立案庭长为成员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事审判庭,负责日常工作。
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是人民法院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该院调解办公室将加大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力度,指导各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准确、合理、合法的调处民间矛盾纠纷,更好的为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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