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9日,卓尼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一行4人赴洮河林业局羊沙林场,对罪犯包某某、杨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对采石修路占用毁坏的林地进行补植恢复植被情况进行回访。按照二罪犯在法庭的承诺,办案法官与羊沙林场协商,由罪犯包某某、杨某某在违法修建的路旁栽植山杨、沙棘等树木恢复植被,植树情况由法院、林场、派出所三方协同监督,确保3年内恢复植被。目前,二罪犯已在羊沙林场划定的地块开始植树。
法官回访,强化了判后对非监禁刑执行情况的监督,延伸司法服务,彰显法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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