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时节,寒风料峭,但在白水江林区却是一派热闹的景象。文县林区基层法院会同白水江林业局、白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白水江森林公安分局组成护林防火、法治宣传工作队,深入白水江林区开展为期五天的护林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进入冬季后林区群众农忙已结束,空闲下来的人们大多会进山砍柴,同时冬季也是盗伐林木、偷猎活动频繁的季节。在山上点火烧荒、做饭、抽烟,是山区群众的生活习惯,往往容易引发森林火灾,这个时期进行森林防火及法律法规宣传显得尤为必要。
2015年11月17日清晨,沐浴着冬日的阳光,文县林区基层法院与多家单位组成的护林防火暨法治宣传队浩浩荡荡地从文县城向林区各护林站点及村寨、学校进发。张贴着护林防火标语的宣传车播放着《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回响在林区上空,引来无数群众竞相听看。老人们乐呵呵的坐在街边向阳处安逸地晒着太阳,听我们林区法院干警耐心地讲解护林防火法律法规,讲的认真,听的仔细。这次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传单、广播宣讲、现场讲解、走村串户面对面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本院干警还重点向职工群众宣传相关的民事、刑事及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在历时五天的宣传期间,宣传人员足迹遍及了白水江林区中路河及博峪河流域的各护林站点、村寨和学校等地。由于这次护林防火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准备充分,组织有力,声势浩大,成效明显,既增强了林区职工群众法律意识,震慑了潜在的犯罪分子,也促进了林区社会和谐发展,对预防林区各类违法事件发生将起到积极作用。本院今年还被白水江林业局评为护林防火先进集体,干警罗文平被评为护林防火先进个人,这既是对本院维护稳定、服务大局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本院广大干警的激励和鞭策,本院将再接再厉、砥砺前行,为林区生态建设和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