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至11月25日,林区中院组成案件质量评查组,对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生效的各类案件开展了案件质量常规评查工作。
一、案件质效同期上升
经评查,林区法院一类案件率同期上升2.24个百分点,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依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评查标准,一类案件占95.51%,二类案件占4.49%,无三类案件。
本次评查的案件,整体表现为:一是审判程序比较规范,注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体现了法官的公正。二是实体裁判准确恰当,适用法律正确,实体裁判结果合理、恰当。三是文书制作质量较高,文书格式规范,基本要素齐全,语言通顺、规范、严谨。四是廉政监督和文书上网规范,每案均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方便当事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文书上网均严格遵守上网工作规定,做到了应上尽上。
二、通报反馈存在问题
评查工作结束后,林区中院及时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了通报和反馈,指出了在立案阶段、审理阶段、文书制作、案卷装订存在的具体问题。尤其是在案卷装订方面,没有严格执行修改后的《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材料立卷规范》要求,普遍存在下列问题:1.卷宗目录页码编写不规范;2.诉讼文书正卷材料排列不符合规范要求;3.双页面材料只标注一面页码;4.卷宗普遍没有采用三孔一线装订。
三、加强案件质量措施
通过评查,找出、找准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评查工作的重心向解决实际问题转移,有力促进案件质效的全面提升:
一是要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长效工作机制。要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及时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将上级法院的要求与本地审判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合理利用常规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地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是要注重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及时性。案件质量评查应当及时对已结案件进行“查缺补漏”,尽早发现问题,避免错误延续和扩大。同时设置科学合理的制度和标准,在不影响正常审判工作的前提下,可采取“事中评查”的方式,对庭审等主要审判环节进行评查,预防和纠正审判程序中的问题。
三是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目标。要将每一次评查活动,都作为促进审判质效提高的契机,把每一个发现问题的案件,都作为解决问题的线索。要充分认识到,查出问题不是评查工作的目标,解决了问题才能算做评查工作的成绩。要积极探索建立评查结果运用的相关制度,巩固和加强已经取得的成效,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和加强,切实为提高案件质量服务。
四是要做文书上网和卷宗装订工作。严格执行裁判文书上网规定和法院诉讼文书材料立卷规范,把好案件质量的每一处细节要求,全面提升林区法院案件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