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召开2017年1—8月份全林区法院审判质效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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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中院召开2017年1—8月份全林区法院审判质效推进会


来源:林区中院 审监庭 责任编辑:图 文 马睿 洪保民
发布时间:2017/9/13 9:17:21 阅读次数: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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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作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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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会场

9月11日上午,林区中院召开2017年1—8月份全林区法院审判质效推进会。中院机关全体干警及迭部林区院、文县林区院主管审管工作的院长、副院长在会场参会,卓尼林区院、舟曲林区法院干警视频参会。会上,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唐开明通报了1—8月份全林区法院执法办案情况,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作了讲话。会议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六林主持。

通报从案件总体情况、审判案件、执行案件、审查监督案件、延长审限及未结超审限案件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客观分析,并指出审判质效存在的问题:从通报的情况来看,全林区法院案件新收数、结案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结收比均同步呈小幅上升态势,整体向好。从林区法院内部相比,在案件数量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办案效率指标仍处于低状态运行,且各院办案效率指标发展呈两极分化,如结案率最高值与最低值相差69.76百分点。与全省法院外部相比,林区法院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结收比仍处于全省法院靠后甚至垫底位置,更显办案效率的严重滞后。与林区法院“审判管理年活动”目标任务相比,办案效率的重要指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行政审判工作仍未取得零突破,执行案件尤其是中院“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同时,结合林区法院工作实际和审判执行工作形势,提出工作要求:一要清醒把握当前审判态势。要认真研判前期近三个季度的工作,正视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切实提高质效意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办好案子,抓好管理,全面推动下一阶段工作。二要将均衡结案工作逐步纳入常态管理,形成工作机制,改变年底集中结案的“惯例”,加强均衡结案工作的日常管理,促进均衡结案工作常态化。各基层法院和中院业务部门要对均衡结案工作作出部署,科学合理地分配结案任务,实现收结案动态平衡。三要强化审限监控,加强案件全程动态管理。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业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审限的管理,坚决防止案件拖延办理。要充分利用办案系统加强对案件审限的跟踪与管理,强化案件的全程监控。要加大案件的催督办力度,最大限度地保证案件在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各审判业务部门要加强二级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和压力,努力形成科学、完备、管用的审判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一盘棋推动审判质效不断提高。

张天林指出,全林区法院1—8月份执法办案情况总体处于正常,态势平稳,新收案件数量同期相比大幅上升,案件质量相比以前有所提高。审判质效和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低,排全省法院最后;二是审判案件结案率偏低,工作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三是案件结收比较低,工作效率不高;四是民事案件发回重审率较高,审判质量不高;五是部门之间及分管领导之间衔接不好,工作严重脱节;六是办案系统信息化应用水平低,不学习,不提高;七是中院带头作用发挥不够,对下指导严重缺失。

张天林要求,要树立问题意识,知耻后勇,加强后期工作。一要用机制和制度抓好审判工作,加强月、周例会工作研判、分析制度;二是中院、各基层院要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分析本院、本部门的审判工作;三是对工作不力而影响全林区法院审判质效的,必要时进行组织约谈、诫免;四是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要加强信息化技能的提高,熟练掌握办案办公的信息化基本操作和运用水平;五是全林区法院干警要适应新形势下司法改革的要求,全面整体推动各项工作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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