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召开召开领导干部人事任免大会

网站首页 » 中院新闻

林区中院召开召开领导干部人事任免大会


来源:林区中院政治部 责任编辑:图文 马 睿
发布时间:2017/10/27 11:32:34 阅读次数:4207


IMG_5926_副本.jpg

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IMG_5936_副本.jpg

省法院人事处处长朱锋涛宣读省法院关于对林区中院干部的调整决定

IMG_5928_副本.jpg

主席台

IMG_5930_副本.jpg

会场

2017年10月25日下午,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召开干部任免大会,宣布省法院党组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干部任免的决定。省法院政治部人事处处长朱锋涛、直属处副处长孙晓芳出席会议。会议由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主持。

会上,省法院人事处处长朱锋涛宣读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相关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何许青同志任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对省法院党组的精神提出了要求:一是讲政治、顾大局。要强化政治意识,始终对党忠诚。对广大党员干部而言,讲政治是基本要求,第一要求、永恒要求,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袭,勇于同违反党的纪律、危害政治安全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二是要讲学习,求发展。要强化学习意识,提高自身素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用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广泛学习哲学、历史、优秀传统文化,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审判业务等各项知识,深刻领会省法院和党组提出的一系列指导思想、司法理念、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要不断丰富知识内涵、更新知识结构,切实提高思维能力和自身综合素质。三是要讲工作、勇担当。要强化宗旨意识,认真履职尽责,要以此为契机,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具备责任在我、发展靠我的使命担当,敢于担当负责,努力在本职岗位上模范践行党的宗旨,忠实履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神圣职责,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奉献自己的力量。四是要讲廉洁、树形象。党风廉政建设是永恒的主题,要强化廉洁意识,树立良好形象。要做到警钟长鸣,在廉政建设上树立自己的形象,在工作中要为普通干警树立形象,对外要树立林区法院的形象。

会上,何许青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