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向全林区法院发出认真学习宣传 十九大精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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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中院向全林区法院发出认真学习宣传 十九大精神的通知


来源:林区中院 政治部 责任编辑: 马 睿
发布时间:2017/11/1 2:36:44 阅读次数:1649

10月31日上午,林区中院召开林区两级法院院长会,会上,林区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许青传达了甘林中法党组【2017】31号《关于认真学习传达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具有里程碑和划时代的重大意义,必将鼓舞和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继续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通过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警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将各项工作统一到为全面建成“美丽甘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上来,努力推动两级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级。

《通知》明确了学习内容:1.十九大报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2.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3.党章修正案。

《通知》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学习传达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机关党委、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责任,采取各种形式,精心组织,抓好落实。二是坚持学用结合。要把学习十九大和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紧密结合起来,要紧紧围绕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保证公正司法,努力在依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上有新作为。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好周一、周二学习日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各支部集体学、专题辅导讲座、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落实学习内容,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在学习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切实做到“两不误、双促进”,引导干警结合实际谈感想、谈认识、谈举措,确保准确把握十九大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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