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林区中级法院副院长姜福友一行参加座谈
姜福友副院长在张天林院长陪同下参观林区中院审判法庭
姜福友副院长在张天林院长陪同下参观林区中院书画展室
3月29日,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福友、研究室主任邢兆巍、研究室科员孙笑妍一行三人莅临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交流调研工作并进行座谈,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六林主持座谈会并发言。
座谈中,邓六林副院长向姜福友副院长详细地介绍了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自建院以来的发展历程,全面介绍了近年来林区中院在省法院坚强领导下,在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塑造、“三大”机制改革、量刑规范化建设、罚金刑易科执行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重点介绍了基层法院搬迁、队伍建设状况及全省涉林案件统一管辖机制的形成过程及取得的成果。
姜福友副院长表示,此次甘肃之行受到了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的高度重视和热情招待,既交流了经验,又开阔了视野,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在出发前就了解到,甘肃省林区法院在司法改革、涉林案件统一管辖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特别是在“对全省重点林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司法保障全覆盖”方面更是走在了全国法院的前列。当前,长春林区中级法院也面临着和改革前的甘肃省林区法院一样的困惑,面临着诸如案件数量过少、案件类型单一、法院人才断档、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等困难和矛盾,究竟如何改、怎么改、往哪个方向改,一切都在调研摸索中,再次感谢甘肃省林区法院提供的改革路径和成功做法,这对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的改革方向及未来发展都具有非常好的借鉴意义。
姜福友副院长介绍道,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由原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和原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在2013年撤并而成,转制前由企业管理,2013年转制为国家司法机关,2015年1月1日起印办案,中院机关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楼侧楼内办公。管辖原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和原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管辖区域内的各类案件,下辖5个林区基层法院和3个派出法庭。两级法院共有政法专项编制256个,实有干警208人;其中中院政法专项编61个,实有45人。近三年,中院每年受理案件100至200件,基层法院每年受理案件200至300件。
姜福友副院长还介绍道,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正处于改革的十字路口,目前基本拟定了四个改革方案,一是学习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建立大区域涉林案件统一管辖机制,以破解在管辖区域划分、案件受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朝着生态文明建设方向发展,改为环资类案件专门法院。三是向上海金融法院学习,改为金融审判专业法院。四是管辖部分原本属于地方法院管辖的案件,以缓解案件绝对数量少的矛盾和困难。
座谈结束后,蒋福友副院长一行在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的陪同下实地查看了林区中院审判法庭,参观了法院文化墙、书画展室,全面了解了信息化建设状况。
林区中院其他党组成员、立案庭庭长、审监庭庭长参加座谈并向分别姜福友副院长一行介绍了各自分管、主管业务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