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会场一
会场二
5月9日,林区中院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作风建设年”活动和省法院《全省法院2018年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方案》要求,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林区两级法院2018年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动员大会,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林区中院全体干警在中院机关参加会议,各林区基层法院全体干警通过视频参加会议。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六林主持会议。
会上,林区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唐开明宣读了林区法院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方法步骤,提出了措施具体要求。
张天林院长在动员讲话中指出,林区两级法院干警要按照实施方案具体落实,达到作风纪律大转变、审判质效大提升、司法环境大改善、群众满意度大提高的目的。为了搞好这次专项督察,张院长提了三点意见:首先,要认清形势,深化对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一是法院的性质决定了必须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二是法院的队伍现状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三是法院的职能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其次,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活动的有效开展。一要坚持政治强院,在讲纪律讲规矩上下功夫。二要坚持责任担当,在层层传导压力上下功夫。三要坚持突出“林”字,在保障生态文明上下功夫。四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推进作风建设上下功夫。最后,要强化措施,确保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取得实效。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司法作风建设工作要做到领导、组织、协调、配合“四统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工作情况通报,组织明察暗访,抓好督促检查。二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这次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的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各庭室和全体干警;涉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对民商主体诉讼权益平等保护等重点任务。三要强化督查,边整边改。加强对参加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跟踪问效、投诉受理、专项检查、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增强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的效果。